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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问答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http://202.201.201.6 2007-12-25 10:26:12

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

专业招生问答

1、我区如何贯彻和实施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中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的精神和要求,2008年我区仍然组织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简称“区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2、美术类专业指哪些专业?
答: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
3、我区哪些考生具有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资格?
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新教学[2007]10号)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4、符合报考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条件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到当地招办领取印有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考生必须持《报考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及院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5、哪些考生需要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未参加“区统考”的考生可否填报美术类专业志愿?
答:所有报考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 (包括39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区统考。参加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未获得区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6、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何时何地举行?考哪些科目,如何报名?
答: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设乌鲁木齐、奎屯、喀什三个考点。考生须持《报考证》到自治区招办指定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参加专业考试。
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08年1月18日在三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北京时间)为:
上午 10:30 — 12:30 素描
13:00 — 13:30 速写
下午 15:30 —17:30  色彩
三个考点的报名时间和地点为:
①乌鲁木齐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
报名时间: 2008年1月16-17日
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②奎屯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奎屯市、博州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6-17日
报名地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③喀什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6-17日
报名地点:喀什艺术学校
7、普通高校依据什么成绩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答:普通高校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8、美术类区统考成绩如何使用?哪些专业需要校考? 
答:凡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考生必须要了解清楚拟报考的高校(专业)是否组织校考;对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应按学校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9、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几种形式?
答: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区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0、我区美术类专业以外的其它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如何规定的?
答:美术类专业以外的其它艺术类专业不组织统考,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区外高校也可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成绩,但必须报自治区招办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章程中说明。获准在区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区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08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1、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有哪些?
答: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12、教育部公布的8所“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哪些?
答: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3、报考上述第11问和第12问所列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需要参加统考吗?
答:考生报考这39所院校的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都必须参加统考;不参加统考或统考不合格,即使获得了学校颁发的校考合格证,也没有资格参加该校美术类专业录取。
1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也要参加统考。②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校考,统考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③为增大自己的录取机会,考生可考虑在本科零批次和专科零批次均填报相应的志愿,而不是只选择本科批次。④参加校考前,要了解学校的录取规则。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有不同的要求,考生应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⑤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报名,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画板、画夹、颜料、画笔等绘画工具)。考生在相应的考点报名考试前,应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及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15、我区对各类院校组织校考有哪些规定?
答:按教育部的要求,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办提出申请,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送校考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同时在校考前要出具本省教育厅发展规划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函。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联系方式见《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其他”),校考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0日。校考期间,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校考的,自治区招办一律不认可其专业成绩。
16、考生如何获知自己的统考成绩并确认统考成绩是否合格?校考的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
答:全区统一划定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统考成绩达到了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为统考合格。考生统考成绩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月6日前统一对外公布,考生可以在“新疆招生网”站(www.xjzs.edu.cn)或新疆教育网站(www.xjedu.gov.cn)查询。同时,自治区招办将于2月7日前向合格考生发放区统考合格证书。
校考应在自治区招办公示区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后(2月7日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该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17、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区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全区统一划定的文化课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招办按不低于自治区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自治区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自治区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39所院校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划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8、报考艺术类专业和报考艺术特长生有什么不同?
答:通俗点说:艺术类考生是“专业选手”,艺术特长生则是“业余选手”。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的是高等艺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中的艺术类专业,如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艺术特长生是指普通本科院校的文理科专业招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报考的是普通本科院校的文理科专业,如经济、通信、中文、法学、管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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